1、民法典中没尽到抚养义务是不是有探视权
依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。离结婚以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帮助的义务。
即便一方未尽到抚养义务,其探视权也不应被剥夺。探视权是基于爸爸妈妈子女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权利,旨在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与爸爸妈妈的情感联系。
然而,未尽抚养义务的一方在行使探视权时,或许会遭到肯定的限制和监督,譬如要根据约定的方法和时间进行探视,不能对子女导致不好的影响等。
总之,未尽抚养义务并不势必致使探视权的丧失,法律一直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。
2、民法典中没注明履行期限的合同有效吗
依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没注明履行期限的合同是有效的。合同生效要件主要包含行为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、意思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等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。
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,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;不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的,根据合同有关条约或者买卖习惯确定履行期限。仍不可以确定的,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,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,但应当给他们必要的筹备时间。
所以,未注明履行期限不影响合同效力,后续可按上述规则确定履行有关事宜。
3、民法典中没收据可以认定合同履行吗
在民法典框架下,没收据并不势必不可以认定合同履行。合同履行的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原因判断。第一要看双方合同约定的履行方法及标准。若合同约定以出货标的物并获得收据为履行完成标志,那样没收据可能影响履行认定。但假如能通过其他证据链,如转账记录、出货凭证、他们用或同意标的物的事实等,形成完整证据体系证明已履行合同主要义务,即使没收据,也可认定合同履行。比如,交易合同中,虽无收据,但有发货单、物流记录及他们验收合格反馈等,能充分证明已出货货物,法院一般会认定合同已履行。重点在于围绕合同履行状况,全方位采集、梳理有关证据来支撑履行事实。
当探讨民法典中没尽到抚养义务是不是有探视权时,第一要明确探视权是基于亲子关系的一种法定权利。即使一方没尽到抚养义务,其探视权原则上不应被剥夺。但在实质实行中,或许会因没尽抚养义务而遭到肯定限制。譬如,假如其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,法院可依据具体状况作出调整。那样,假如遇见一方以没尽抚养义务为由妨碍探视,或者对探视方法、时间等存在争议,该怎么办呢?若你想深入知道有关法律规定及应付方法,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。